香港視光師管理委員會 聆訊提倡霧視法視光師事件 有關聆訊事件的新聞報導如下: 1)「遠視鏡醫近視 視光師 捱轟 政府憲報頒令 不專業發警告信」 (2005.7.29)香港蘋果日報港聞A16版 本網站徵得視光師梁彥康同意,把香港視光師委員會聆訊他的事件整理後,公開放在網上供大眾瀏覽。今次爭議本身是一件視光學界歷史性紀錄,但由於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,涉及眾多文件,非三言兩語可說明清楚,大家須要有點耐性,請詳細閱讀本專題報導的內容。 預防近視網網主 韓柏新 2005.7.28 香港
本網站和《你戴錯眼鏡啦!》(此書為 本網站網主韓柏新與視光師梁彥康合著)一書致力提倡一個與傳統截然不同的近視觀念: 1)近視配近視眼鏡(負鏡、凹透鏡),視力只會從此負下去。 2)對付近視的最佳方案,是用霧視治療法(簡稱霧視法)消滅近視於萌芽階段。 3)霧視法是配戴凸透鏡(即正視鏡、遠視鏡、老光眼鏡),此法有助紓緩配戴者看近時眼睛的調節壓力,從而產生預防近視,以及治療早期近視之效。 然而,我們提倡觀點惹起一些人的不滿,早在2003年10月開始,一位署名Joe TAM的仁兄(可能是某位視光界同業吧)先後多次在本網站留言,對霧視法強烈反感,質疑我們的誠信等等。
詳情如下: •2003年10月29日署名「不想被愚弄的市民」表示對霧視治療法強烈反感,並懷疑我們的誠信,預防近視網鄭重回應(第一集) •2003年11月.9日上次署名「不想被愚弄的巿民」的讀者,今次署名「一名為朋友抱不平的人」再度回應 ,預防近視網再次鄭重回應(第二集) •2003年11月11日 繼上兩次署名不想被愚弄的市民及為朋友抱不平的人後,這次署名一名理工視光師批評說:請不要找市民做試驗品,預防近視網再次鄭重回應(第三集) •2003年12月15日本網站忠實的反對者署名「一間大型連所店的理工視光師」又指本網站騙人云云......預防近視網再不厭其煩地回應(第四集) •2004年1月29日本網站忠實反對者又署名Leo Wong又指我們騙人云云......預防近視網回應都回應到累(第五集) 真理愈辨愈明,本網站樂意與不同觀點的朋友交流,願意詳細解釋我們的觀點,Joe TAM每次的指控梁彥康的內容,本網站都替梁先生回應,並放在網站上供大眾瀏覽,誰是誰非自有公論。 不過,事情還未完未了,在2004年6月初,梁彥康突然收到香港視光師委員會的通知,視光師管理委員會方面接獲針對梁彥康的投訴。
原來早在2003月8月4日署名Joe TAM的仁兄,便已去函視光師管理委員會,投訴視光師梁彥康推廣戴凸透鏡的方法(即霧視法)沒有醫學根據,藉此吸引人去其視光中心,覺得梁彥康不專業和不誠實。(該封Joe TAM投訴信及有關附件詳情請按這裡) 視光師管理委員會決定進行初步聆訊,要求提交梁彥康書面回覆。梁彥康於是因應委員會的要求,在2004年6月底書面回覆,解釋他主張使用霧視法的理由,並提供贊同此觀點學術文獻供委員會參考(詳情請按這裡)(英文原文)(*編者按:這篇本章十分重要,甚有學術價值 ,值得細讀*) 11月初,梁彥康收到香港視光師管理委員會通知,要接受該委員會的聆訊調查。(閱讀該通知函請按這裡),時間在2005年1月13日(周四)下午2時舉行聆訊,審議對視光師梁彥康的指控是否成立。 針對梁彥康這封書面回覆所提出的觀點,在聆訊仍未展開之前,視光師管理委員會請來香港理工大學視光學系教授胡志誠George WOO作為專家證人。 胡志誠教授針對梁彥康提交給視光師委員會的書面回覆,作出了一份5頁紙的書面評論(詳情請按這裡),結論是:「梁彥康在其宣傳單張上的陳述有關近視處理方法,缺乏實質支持。 他處理近視的方法,不正確和不適當的。梁彥康所提供支持他觀點的不同文獻也缺乏說服力和證據不足。」 究竟是梁彥康,還是胡志誠的說法正確呢?請大家詳細閱讀有關內容,並細心思考雙方論據。 這次視光師管理委員會聆訊先後共進行了三場 ,地點都在香港灣仔胡忠大廈(見左圖)17樓委員會的會議室舉行。 首場在2005年1月13日(周四)下午2時,究竟梁彥康如何面對這次聆訊?他是否孤軍作戰呢?
有關首場聆訊的詳細內容請按這裡↓: 首場聆訊原定在下午2時舉行,但由於有委員遲到,遲了一小時才開始,會議歷時近4小時,結果會議須要延至2005年3月8日(周二)早上9時15分在同一地點舉行。 有關第二場聆訊的詳細內容請按這裡↓。 第二場聆訊從早上9時15分開始,會議一直進行到下午一時半仍未有結論,結果聆訊又要改期進行。其後,梁彥康收到委員會的回覆,有關聆訊的結果 ,又延至2005年5月31日(周二)下午2:00時才決定有關結果。 第三次聆訊最終於有結果,究竟結果如何,請大家瀏覽現場直擊報導第三場↑ 本網站負責人韓柏新,對今次視光師委員會聆訊事件,發表一篇評論,歡迎大家瀏覽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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