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視光師管理委員會 聆訊視光師梁彥康事件 梁彥康聆訊現場直擊(首場) 時間:2005年1月13日(周四)下午2時 地點: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7樓 視光師管理委員會的會議室舉行。 有關這次聆訊的過程如下;筆者作為深度近視受害人、預防近視網的網主、《你戴錯眼鏡啦!》的作者之一、霧視法的 提倡者,以及梁彥康的支持者。梁彥康也邀請本人擔任其中一位證人出席聆訊。 圖片說明一:當天筆者特地戴上一副上千度近視眼鏡出席聆訊,以下是聆訊之前,筆者(下圖右)和梁彥康(下圖左)的合照。 圖片說明二:其實當天除了筆者外,尚有多位梁彥康的客戶(即霧視法的用家或用家的家長),他們肯挺身而出,特地請假出席梁彥康的聆訊,並願擔任證人,講述使用霧視法的效果。 在此感謝這幾位熱心的朋友,包括張偉強(下圖右一)、余錦漢、勞榮策(下圖右邊第三位男士)、王瑞儀女士(下圖最左)、莫雪珊女士及莫女士的千金霍小姐(左二及左三) 圖片說明三:由於視光師管理委員會的規定,會議期間不能攝影、錄音及錄影(見下圖),故我們今次難以把 完整的會議紀錄全部公開放上網,只能把會議的重點刊出。
圖片說明四:這次聆訊證人須宣誓作供,證人的位置在主席的對面,即下圖開門見到椅子的位置。 圖片說明五:這是閉門會議形式,會議室內有一張很大會議桌,整個會議室足可坐廿多三十人,公眾人士可以傍聽, 但將要作供的證人是不能傍聽,作供完的證人才可以的坐在傍聽席,故是次聆訊早段,我方只有梁彥康本人以及霍小姐在會議室內。 筆者和幾位證人在會議室外的走廊,足足等了一個多小時,我方第一位證人才可以作供。 圖片說明六:是次視光師管理委員會出席是次會議人士也陣容鼎盛,出席名單如下: 由左上角順序排列名單如下: 1)鄭桂玲女士 助理秘書 (Ms Christa CHENG) 2)李彩玲女士 秘書 ( Ms Charling LI ) 3)吳文偉先生 律政人員 (Mr Stanley NG) 4)胡志誠教授 專家證人 ( Prof. George WOO) 5)曹振華先生 ( CHO Chun-wah) 6)麥慧儀女士 法律顧問 (Ms Corinna MAK) 7)張淑儀醫生 主席 ( Dr. Polly CHEUNG Suk-yee) 8)鄭秀娟博士 Dr Ada CHENG Sau Kuen 9)郭振強先生 Mr Ben KWOK Chun-Keung 10)魯慶楠先生 Mr LO Hing-nam 11)李鴻照先生 Mr LEE Hung-chiu 12)關慧萍小姐 Miss Tina KWAN Wai-ping 13)梁彥康先生 答辯人 Mr LEUNG In hong 圖片說明七:當會議邀請完王瑞儀女士作供後,中途休息10分鐘,我方多位梁先生的支持者在走廊交談,梁彥康則難掩一臉凝重的心情: 聆訊過程: 嚴格而言,梁彥康該聘請律師伴同出席聆訊,但礙於經濟原因,梁彥康並沒有聘請律師。聆訊過程由主席張淑賢醫生主持,過程中席上的委員包括梁彥康本人均可以向證人提問 。 首次聆訊早段頭個多小時,會議主由委員會邀請的專家證人胡志誠教授講述他的觀點和立論。有關聆訊的完整細節,請恕筆者無法全部輯錄,聆訊中的重點如下: 當中律政人員吳文偉問胡教授,近視配負鏡會否加深(近視)?胡教授表示:「這是具爭議性的問題,但戴幾年間是不會(加深)的。」(韓柏新評論:是真就好了!) 當梁彥康向胡教授詢問,當面對愈來愈嚴重近視,胡教授自己有甚麼好方法對付?胡教授回答倒說得輕鬆:「那是你們外邊(視光師)的事!」(韓柏新評論: 筆者無話可說!) 開會頭個半小時,眾位證人都只好在走廊等待。結果由於當天會議冗長要改期再開會,我方六位證人只有兩位能作供,分別是王瑞儀女士和筆者。其他幾位證人白等了四個多小時!
事件發展如下,敬觀看第二場現場直擊報導↓ 看完第二場之後,請繼續看第三場的現場直擊報導↓ 本網站負責人韓柏新,對今次視光師委員會聆訊事件,發表評論,歡迎大家瀏覽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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