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视光师管理委员会 聆讯视光师梁彦康事件 梁彦康聆讯现场直击(首场) 时间:2005年1月13日(周四)下午2时 地点: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7楼 视光师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室举行。 有关这次聆讯的过程如下;笔者作为深度近视受害人、预防近视网的网主、《你戴错眼镜啦!》的作者之一、雾视法的 提倡者,以及梁彦康的支持者。梁彦康也邀请本人担任其中一位证人出席聆讯。 图片说明一:当天笔者特地戴上一副上千度近视眼镜出席聆讯,以下是聆讯之前,笔者(下图右)和梁彦康(下图左)的合照。 图片说明二:其实当天除了笔者外,尚有多位梁彦康的客户(即雾视法的用家或用家的家长),他们肯挺身而出,特地请假出席梁彦康的聆讯,并愿担任证人,讲述使用雾视法的效果。 在此感谢这几位热心的朋友,包括张伟强(下图右一)、余锦汉、劳荣策(下图右边第三位男士)、王瑞仪女士(下图最左)、莫雪珊女士及莫女士的千金霍小姐(左二及左三) 图片说明三:由于视光师管理委员会的规定,会议期间不能摄影、录音及录像(见下图),故我们今次难以把 完整的会议纪录全部公开放上网,只能把会议的重点刊出。
图片说明四:这次聆讯证人须宣誓作供,证人的位置在主席的对面,即下图开门见到椅子的位置。 图片说明五:这是闭门会议形式,会议室内有一张很大会议桌,整个会议室足可坐廿多三十人,公众人士可以傍听, 但将要作供的证人是不能傍听,作供完的证人才可以的坐在傍听席,故是次聆讯早段,我方只有梁彦康本人以及霍小姐在会议室内。 笔者和几位证人在会议室外的走廊,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,我方第一位证人才可以作供。 图片说明六:是次视光师管理委员会出席是次会议人士也阵容鼎盛,出席名单如下: 由左上角顺序排列名单如下: 1)郑桂玲女士 助理秘书 (Ms Christa CHENG) 2)李彩玲女士 秘书 ( Ms Charling LI ) 3)吴文伟先生 律政人员 (Mr Stanley NG) 4)胡志诚教授 专家证人 ( Prof. George WOO) 5)曹振华先生 ( CHO Chun-wah) 6)麦慧仪女士 法律顾问 (Ms Corinna MAK) 7)张淑仪医生 主席 ( Dr. Polly CHEUNG Suk-yee) 8)郑秀娟博士 Dr Ada CHENG Sau Kuen 9)郭振强先生 Mr Ben KWOK Chun-Keung 10)鲁庆楠先生 Mr LO Hing-nam 11)李鸿照先生 Mr LEE Hung-chiu 12)关慧萍小姐 Miss Tina KWAN Wai-ping 13)梁彦康先生 答辩人 Mr LEUNG In hong 图片说明七:当会议邀请完王瑞仪女士作供后,中途休息10分钟,我方多位梁先生的支持者在走廊交谈,梁彦康则难掩一脸凝重的心情: 聆讯过程: 严格而言,梁彦康该聘请律师伴同出席聆讯,但碍于经济原因,梁彦康并没有聘请律师。聆讯过程由主席张淑贤医生主持,过程中席上的委员包括梁彦康本人均可以向证人提问 。 首次聆讯早段头个多小时,会议主由委员会邀请的专家证人胡志诚教授讲述他的观点和立论。有关聆讯的完整细节,请恕笔者无法全部辑录,聆讯中的重点如下: 当中律政人员吴文伟问胡教授,近视配负镜会否加深(近视)?胡教授表示:「这是具争议性的问题,但戴几年间是不会(加深)的。」(韩柏新评论:是真就好了!) 当梁彦康向胡教授询问,当面对愈来愈严重近视,胡教授自己有甚么好方法对付?胡教授回答倒说得轻松:「那是你们外边(视光师)的事!」(韩柏新评论: 笔者无话可说!) 开会头个半小时,众位证人都只好在走廊等待。结果由于当天会议冗长要改期再开会,我方六位证人只有两位能作供,分别是王瑞仪女士和笔者。其它几位证人白等了四个多小时!
事件发展如下,敬观看第二场现场直击报导↓ 看完第二场之后,请继续看第三场的现场直击报导↓ 本网站负责人韩柏新,对今次视光师委员会聆讯事件,发表评论,欢迎大家浏览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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